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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室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2018-07-02 15:53 袁国麟  审核人:杨元美

由于各类机考涉及部门多,保密要求高,前期准备工作复杂。为了合理有效的调配公共教学资源,进一步规范各类机考工作,确保考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体制

(一)公共计算机教室由信息中心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管理,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使用。

(二)各项考试工作由考试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计算机操作系统由信息中心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安装、调试和还原;机考系统和软件由考试系统管理员负责安装、调试和卸载。

(四)考试期间,机考系统保障工作由信息中心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网络系统保障工作由信息中心网络管理科负责,供电保障由保障管理处负责。

第二条机考工作流程

(一)考务人员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信息中心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报送考试环境需求,并征询考场设置意见。

(二)考前需停课安装调试考试系统时,考务人员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教务处提出停课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报信息中心综合科审批备案;教务处负责向各教学学院(系部)通知停课时间安排。

(三)考务人员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详细的考试软、硬件需求及考试安排报送至信息中心各科室。

(四)信息中心安排管理人员协助考试组织部门按期完成机考系统和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五)考试组织部门在下发考试通知的同时,必须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规定》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六)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考生遵守公共计算机教室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制止考生的违规行为。

(七)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组织部门需安排工作人员卸载所有考试机上的机考系统,清洁整理考场环境,拆除张贴的横幅和宣传标语。

(八)信息中心需安排管理人员尽快恢复计算机教学系统和网络系统,确保考后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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