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我校目前的设备情况及网络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实行动态IP管理和静态IP管理两种分配方式。
第三条:需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动态分配合法有效的IP地址后方能接入校园网。
第四条:禁止私设IP地址;禁止盗用他人IP地址。否则信息中心有权收回分配的IP地址,中断其网络接入。并依据校园网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条:申请固定IP地址的校园网用户需到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用户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IP地址申请表》(见附件1)的相关内容。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报备。
第六条:申请IP地址的计算机必须提供网卡的物理地址(MAC地址),以便实现IP地址与网卡的绑定,不提供物理地址的计算机用户不予分配IP地址。用户若更换了设备网卡,需到信息中心报备。
第七条: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用户如不再使用IP地址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回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
第八条:我校IP地址无偿使用,获得合法IP地址的计算机即可自由访问校内外资源。但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而被收回IP地址,需重新申请并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通。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部门主页放在本单位服务器上维护的,可申请独立二级域名,但需自行负责该服务器的安全及维护,并与信息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如服务器托管至学校中心机房的,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IP地址及域名,无需单独申请。
第十条:其他团体、个人原则上不能申请独立域名,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相关校领导同意,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后,由信息中心考查其各方面维护能力后才能批准。
第十一条:如果本办法与我校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相冲突,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