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配备有计算机、投影机、功放、音响、中控系统等精密仪器设备,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正常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管理体制
(一)信息中心教育技术管理科负责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等工作;教室门窗开、关,卫生保洁与整理,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由保障管理处负责。
(二)多媒体教室为学校专用教学场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租借或者挪作他用;多媒体教室内的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外借。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多媒体教室,非专业人员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
(三)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室电脑、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学校利益和名誉的违法违规活动;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室电脑制作、下载、收看、传播恐怖暴力、淫秽色情,有伤风化和扰乱社会治安的信息,严禁散布虚假信息;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室电脑发布诽谤、攻击他人的言论;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室电脑从事非法的网络攻击活动。
(三)各学院须根据信息中心关于软件安装的通知,组织相关任课教师统一报送软件,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部分专业软件需任课教师配合安装调试。(需配合安装的软件,信息中心教育技术管理科会电话通知相关教师前来安装、调试),任课教师如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软件和未按要求前来调试从而影响到教学工作,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新学期开学后,信息中心教育技术管理科不再受理任何教学软件(包括调整已安装软件的设置、调试)安装的申请。
(四)临时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请参照《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数字化公共教室临时使用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
(五)多媒体设备控制柜锁在课前5-20分钟由管理人员负责开启,多媒体设备的开、关由使用人员自主负责。
第二条 使用人员守则
(一)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的管理。
(二)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教学,不得用于聚会、娱乐及经营性活动。凡是计划内的课堂教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应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编排的课程表开放使用,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或拖堂。
(三)如果使用人员超过20分钟还未到位,为确保教室内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将关闭多媒体设备控制柜。
(四)使用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规范。凡对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不熟悉的人员,需主动联系管理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前培训。
(五)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期间,使用人员对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安全负有管理责任,使用前必须对多媒体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详细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薄》中所列的各项内容。一旦发现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无法运行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薄》是多媒体教室设备设施核查的依据,一旦发生设备设施遭到人为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将同时追究漏填或不填《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薄》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说明使用多媒体设备。学校多媒体系统具备一键开关功能,只需按下控制面板上的“系统开/关”按钮即可控制教室内所有多媒体设备的开/关,使用人员不得频繁连续按压多媒体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钮。为了延长投影机灯泡的使用寿命,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投影机;多媒体设备不宜频繁开、关,每次开、关间隔时间应在4分钟以上。
(七)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等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须加倍赔偿,并取消使用资格。
(八)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严禁使用人员在多媒体教室内乱拉电源或加接其他设备,严禁擅自调试设备或改动设备连线,严禁擅自移动或拆卸多媒体设备,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的默认配置参数,严禁擅自设置密码,严禁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
(九)使用人员不得用粉笔、教鞭等物体直接接触投影幕,以防止污损、破坏投影幕。
(十)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关闭设备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故障,使用人员应保持控制台整洁,严禁将粉笔、黑板擦、水杯、雨伞等物品摆放在设备控制台上;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必须整理好设备,并关合设备控制台。
(十二)使用人员对多媒体教室的卫生环境负有管理责任,使用人员要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乱丢垃圾或随地吐痰,不得将饮料、食品等带入教室食用,离开时必须将制造的垃圾带出教室。
第三条 教师责任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第一次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时,必须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在纪律、安全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任课教师必须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和制止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三)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期间,相关责任教师对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及人员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多媒体教室。
(四)凡因教师责任心不强,对学生管理不严导致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设施或环境卫生遭到破坏的,将如实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 管理员职责及权利
(一)、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排除技术故障,定期对多媒体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同时要认真做好多媒体教室使用及维护维修的建档工作。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抽查使用人员遵守管理规定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对多次违反《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个人或班级,管理员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